发布日期:2017-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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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洛市市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拟招聘建筑类(图审)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计招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2名。
招聘岗位:建筑类(图审)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
持《陕西省就业创业登记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五)失去土地的被征地农民;
(六)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七)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上述人员中,取得《陕西省就业创业登记证》的人员或失去土地农民(由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
2、年龄:男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专业);
4、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要求;
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问题。
四、报名与资格确认
1、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16日
上午:8:00-11:40 下午:14:00-17:00
2、地点:商州区民主路东段中国银行商洛分行9楼商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
3、资格初审:根据招聘范围及条件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初审后报名(所有复印资料均不退还)。
五、面试与体检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商州区民主路东段中国银行商洛分行9楼商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议室
3、面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若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成绩并列者,有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若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拟聘人员。
4、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大于该类招聘计划数3:1的,则在该类中增加笔试环节,按照成绩排名取3:1比例的人员再进行面试,取笔试40%+面试60%为最终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5、体检:组织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的将确定为拟聘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对象资格,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被确定为初聘者。
六、聘用
初聘者均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与应聘者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工资待遇等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临聘人员有关标准及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联 系 人:张皓昱
联系电话:0914-233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