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8 1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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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确定的“国际民防日”。
1972年,国际民防组织根据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九届会员大会决议,指定每年3月1日为节界民防日。国际民防组织目前有49个会员国和10个观察员国,我国1992年加入,1996年10月,当选为该组织副主席国。
1971年,英国为了防御德军突袭,保护平民,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民防组织。该组织章程规定,国防民防的宗旨是加强和协调全世界防止和减少平时自然灾害,或战时对使用武器造成后果的消除组织方法和技术的发展与改善。主要任务是鼓励成立民防机构,促进此类机构之间的合作,提供技术赞助,收集与利用民防资料,培训民防队员,加强民防宣传。
民防是民事防护的简称,是政府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空袭、抗灾救灾措施,防范和减轻危害的活动。民防功能的范围除去应对战争灾害之外,还包括应对和平时期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民防是国防国防威慑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条件下,民防更是国家抗灾救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