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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项机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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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04 1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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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项机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全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 干部考核评优主要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依据,并考虑单项工作成绩。
第四条 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
第二章 鼓励激励机制
第五条 干部鼓励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透明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2)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为主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结果的鼓励激励作用。
(3)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提拔重用、关心关爱四个方面。
(4)评优评先方面:对务实能干、成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严谨的干部,作为表彰推荐的对象。
(5)考核奖励方面: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奖金依据本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发放;凡获得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及省英国365bet官网_365bet世界杯欢迎您_365bet备用器下载办评比表彰的,获得年度优秀公务员、优秀个人的,单位内部都给予一定的奖励。
(6)提拔重用方面:拟提拔使用的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其余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受省委、省政府以上通报表彰的,且符合推荐条件的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提拔对象。
(7)关心关爱方面: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行英国365bet官网_365bet世界杯欢迎您_365bet备用器下载办党组书记与干部谈心谈话,畅通组织与干部的沟通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锻炼制度,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表彰人员,优先安排参加学习培训,选派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
第三章 容错纠错机制
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者从轻处理。
第六条 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把纪律挺在前面,依纪依法,坚守底线;
②坚持实事求是,去呗对待,宽严相济;
③规律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
④注重抓早抓小,着眼预防,及时纠错;
⑤支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激发活力。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容错:
①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
②在推进改革和体制创新中,因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为达到预期效果的;
③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告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④在推动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失误或引发矛盾的;
⑤在服务领导、服务机关中,因着眼提高效率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
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⑦因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
⑧因不可抗力因素,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⑨按照时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
⑩其他符合容错情形的;
第八条 容错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申请。个人受到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②核实。对符合容错情形的申请,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事求是地开展调查核实,广泛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充分听取个人的申诉意见,在1个月内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对一时难以定论的,核实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不符合容错情形的申请,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书面向申请人给予解释答复。
③认定。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贵申请本人。属于免责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④报备。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及时将认定结果报同级党委或政府备案。
第九条 经确定予以容错的个人,可在以下方面予以免责或减责:
①干部推荐、职级职称普升不受影响;
②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
③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
对确需追责的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科员减责,酌情从轻、减轻处分或组织处理。有一定影响期的,影响期结束后提拔任用不受影响。
第十条 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对工作中存在过错或失误的个人,采取以下措施:
①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
②查找原因,纠正错误。采取约谈提醒、责令纠错等方式,督查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③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运用好“四种形态”,规律干部轻装上阵,敢闯敢干。
第十一条 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个人,采取以下措施:
①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举报,可通过谈心、召开会议或通报等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②核查有关问题时,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被反映个人的结束和说明,客观公正处理。
第十二条 建立容错干部关爱机制,对容错减责、免责的干部,党组织通过谈心谈话、定期回访等方式,关心帮助其解决实际看那,鼓励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支持干部放手大胆工作。
第四章 能上能下机制
重点解决干部在工作中坚持党员管党、从严治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及时对不适宜担任现职、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和良好的从政环境。
第十三条 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降级、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第十四条 干部能下,以政治素质、履职尽责、作风品行有不良表现,经组织提醒、教育、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需要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①不按组织程序、政策渠道反映问题或表达个人意见,私自或授意他人在各类媒体、公众场合发布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参与或指示他人干扰、阻挠市委、市政府重点决策部署落实,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缺乏担当精神,在关键时刻、突发事件和急难限任务面前畏缩不前、临阵逃脱,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推进市委、是政府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不力,贻误发展机遇,造成较大损失的;
依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陶正的情形为:年度个人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未基本称职等次的干部。
第十五条 具有上述情形所列条款之一的,对有关个人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干部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恢复健康后,参照原任职务层级作出安排。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应予以免职。
第十七条 调整好的干部,按照干部干了权限做出安排,加强教育管理。需要调整干部级别和工资待遇的,从作出调整决定的次月起执行。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套件的,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科员提拔任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