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12 17: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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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全市防汛救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来商检查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层层压实防汛救灾责任。各县区要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镇村要发挥一线尖兵作用,扎扎实实盯紧各项措施落实;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下沉一线组织推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统一指挥、条块结合、协调有序、统分有力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格局。
通知强调,要强化雨情汛情监测预警,及时做好地质灾害趋势研判,确保地域全覆盖、人员无遗漏,切实提高预警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要全面排查整治灾害隐患,强化行业防汛安全的监测防范,特别是对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尾矿库、水库、重点工程、低洼地带以及电力、公路等重点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迅速彻底组织转移避险,进一步细化实化县、镇、村、组四级防抢撤应急预案,提前做好转移避险特别是夜间避险演练,让每一名群众都明白“往哪儿撤、怎么撤、谁引导”。要突出做好灾害发生区域和转移避险区域的警戒管控工作,对老弱病残及留守、外来人员要落实“人盯人”措施,严防已撤离群众再次涉险出现伤亡事故。
通知要求,要科学开展抢险救灾,将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发现险情抢早抢小、防止扩大。要前置专业力量,做好险情处置、水域救援、搜救解困等工作,第一时间打通抢险进入与物资运送通道,突出做好尾矿库泄露、溃坝等防范工作,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要全力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逐村逐户查清核实灾情,利用校舍、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及时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防控应对和消杀,做好重点流域、重点水源地环境评估监测,确保群众有安全干净饮水,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要将抗洪救灾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能力的试金石,积极动员年轻党员成立党员突击队、志愿者服务队,在防汛和灾后重建战场上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多领域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好武警、消防、公安、民兵在防汛抢险中的优势和作用。要从严督查检查和追责问责,市委常委立即深入包抓县区现场检查指导,市委组织部组建专门督导组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督责任落实、督隐患排查、督物资储备、督防抢撤预案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最后一公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空岗现象发生。